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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店征稅未來或推廣至全國 廣州國稅部門相關人士稱網店要征稅
日前,武漢市國稅局開出國內首張個人網店稅單,對淘寶女裝網店『我的百分之一』征稅430餘萬元,包括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和滯納金等。據媒體報道,在武漢的淘寶皇冠級以上網店都將被納入該市稅收征管范圍。
有分析稱一些潛在可能被征稅的網店也許會因此從武漢外遷,該政策是否會被其他地區效仿也備受關注。而廣州國稅部門相關人士也表示網店肯定要征稅。
爭議1: 收稅會否引發法律爭議
目前我國尚未出臺對網絡商戶征稅的具體辦法,對於征稅對象和標准也存在著諸多爭議,本次武漢國稅主要收取的是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但有些網店是個人開的,並未在工商局登記,這種按什麼標准收稅?
而昨日記者致電武漢市國家稅務局,有工作人員告知只要在中國境內從事銷售、加工貨物等行為都應交稅,網店也應繳納相關稅費,其中個體工商戶只需繳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稅率為17%,而企業性質商戶除繳納增值稅外,還應繳納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
爭議2:是否會令網店變相漲價
網店收稅令網店增加了運營成本,未來網店或通過變相調價或其他方式消化這部分費用。不過,如果提價,必然將削弱網店競爭能力,該消息無疑進一步地影響網店的生存。
爭議3:能否推廣至全國
武漢方面征稅的對象限於皇冠級別的賣家,未來征稅的對象是否會推廣至所有商戶,其他地方是否會予以效仿?
昨日廣州國稅部門有關人士對本報表示,網上開店肯定要征稅,只要在國內發生交易都需要交稅。
但業內普遍認為網店征稅很難簡單得到『復制』推廣,因為不少網商並未在工商管理局登記,收取相關稅費缺乏依據,而且網購平臺的銷售數據也難真實統計。
專家視點
征稅有法律依據
稅務人士也指出,國家還沒有出臺對網店的具體征稅辦法,但根據稅法,凡是境內發生的交易,都應該繳稅。
之前的討論認為,網店征稅一直難做,是因為缺乏實體地址,不過2010年7月1日《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實施後,網店進入『實名制』時代,分析認為,這為網店征稅提供了前提。
網上征稅如何確定標准?中國社科院財稅研究中心秘書長張斌指出,現行稅法已經有明確的規定,對於法人制企業,可以按企業所得稅征稅,如果是個人,則可以按經營所得征個稅。銷售貨物,也有明確的增值稅規定。
張斌認為,對網店,『要征還是能征起來。只不過是金額較少時,未必達到增值稅的起征點,還有就是稅務機關面對的納稅人會很多。』
是否征稅國際也有分歧
張斌指出,對網上交易是否征稅在國際上是有分歧的,其中美國和歐洲的分歧最大。歐洲的觀點是,如果銷售實體商品,網店應該與實體店一樣,『無差別』征稅。如交易非實體產品,有人認為應該免稅,有的則認為應該參照實體商品征稅。 美國更傾向於免稅,『他們希望通過免稅推廣電子商務。』張斌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