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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一公司財務人員網上購買機票遭遇騙局
本報訊(記者鍾達文、張翔宇通訊員黃彩華、方印)為圖方便在網上訂機票,不料卻誤入騙子的“訂票網站”,東莞一家公司40多萬元銀行存款就這樣轉瞬即被對方從網上劃走。昨天,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對外通報,雖然截至昨天仍未將犯罪嫌疑人抓獲歸案,但目前已經為受害人追回了九成的損失款項。
輸入“驗證碼”竟成轉賬
事件發生在去年6月11日,東莞市某數控設備有限公司的朱經理准備到西安出差,要財務人員購買從廣州到西安的機票。財務人員在互聯網上搜索“特價機票”時,發現一個彈出的“特價機票訂購網站”頁面(網址為www.wy145.co.cc),點開網頁後,看到廣州到西安的機票是1258元,挺優惠,就按上面顯示的訂票電話撥打了過去。
對方接線人員稱“網站正在昇級,暫時無法操作”,要求財務人員將購票款轉入開戶名為“王某德”的個人賬戶,並詢問財務人員“公司賬戶餘額是多少”,得知該餘額有40多萬元。
隨後,網站工作人員邀請財務人員“驗票”,並稱只要在其網站的指定位置輸入“驗證碼”,就可以進行“驗票”了。財務人員按其要求,在“驗證碼”對話框內輸入了“401818”,沒想到此時網上銀行竟立即彈出了“轉賬成功”的提示。
這時財務人員纔感到不對勁,但對方一再承諾款項“馬上就會轉回來”,但最終這40多萬元還是一去不復返了。
40餘萬被轉入9個賬戶
數控公司向公安機關報警。公安機關調查發現,轉入王某德賬戶的絕大部分款項已被分別轉入9個不同的銀行賬戶。公安機關遂迅速凍結了這一批賬戶,但其中方某的賬戶已被支取了2萬元。
去年7月,數控公司以不當得利為由,向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起訴王某德、曹某等10人,請求法院判決10名被告歸還騙取的40多萬元及利息。去年12月,案件開庭,10名被告均未到庭,但部分被告提交了書面答辯,聲明“賬戶及資金均與本人無關”。
已追回37萬多元被騙款
經法院調查,被告曹某等6人均稱其身份證曾遺失,以6人名義所開賬戶系被他人冒用本人名義開立。而曹某等人的涉案賬戶歷史明細清單顯示,此前曾有多筆資金轉入後被迅速取走的記錄,可見犯罪分子很可能已經不是第一次利用上述賬戶行騙。
最終,法院判決王某德等10人在判決生效日起三日內協助被騙公司取回被騙款項及其按同期存款利率計算的利息。截至目前,法院最終執行到位375024.44元,追回被騙款項的93.46%。
-連線法官
被盜開賬戶的人也承擔一定責任
負責審理此案的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大朗法庭審判員龔國柱表示,我國銀行賬戶采用實名制。在實名制下,即使該賬戶被他人假借盜開,登記資料記載的開戶人也會被視為該賬戶的所有人,在該他人戶被注銷或更正之前,登記的開戶人也享有所有人的權利並承擔相應的義務。
由於目前的證據無法證明曹某等人參與了騙局,只能認定曹某等人取得利益屬於善意,其返還的范圍應僅以未被犯罪嫌疑人取走仍留在賬戶內的數額及該款產生的存款利息為限。而數控公司要求按同期貸款利率計付利息沒有法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