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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一八三九年照相術被發明以來,什麼都被照遍了,至少似乎如此;攝影自成文法,更重要的是,它是一種觀看的倫理學,最後,攝影最偉大的功績是讓我們感覺到,我們可以將全世界納入腦海中。』 ──蘇珊‧桑塔格
圖片來源於膠片的味道
在蘇珊‧桑塔格批判攝影的名著《論攝影》中,認為攝影是一種『觀看的倫理學』。將攝影從技術性的一門功夫,提昇到使用者──也就是人,參與世界的某種倫理。人與人的意志、人的活動及人的是非都成為攝影的主體。
當然,《論攝影》這部作品經常遭受到來自職業攝影師的批評,也認為《論攝影》所論及的攝影,並不是攝影師(真正投入在拍攝實踐的人)所關懷的攝影。攝影,在技術上的討論可以很簡單,可以很艱深。但我們真的有必要將攝影的行為與其所關照的,過度放大到超出技巧與美學,而進入到哲學的地步嗎?
關注攝影在技巧、美學層次之外的其他面向,談得再多,都很難使得我們拍照的功力有飛躍性的進步。拍照需要更多的實務指導與練習。但是,若能進一步的探討攝影的本體與其在人在世界中做為一個創作工藝,它的角色與責任是什麼?它的終極關懷與使命是什麼?了解這些,則更能幫助我們在建構自己的攝影信念與目的上,有更明確的啟發。
圖片來源於膠片的味道
攝影似乎將什麼已都照遍了。對攝影師來說,這個世界只有拍攝過的題材與即將被拍攝的。一方面是科技的發展,一方面是人的好奇心與留念的本能。透過攝影,我們可以將世界上倏忽即逝的某一刻,像化石一般封藏。
從這個觀點來看待攝影,它至少反映了人的佔有欲與貪婪的企圖心。攝影將人類的視覺放大到了一種近乎想像的地步。攝影和繪畫之間,被桑塔格認為是一種『弒父』的關系。但我認為攝影,並不是作為繪畫為了更趨近於現實的衍生物。攝影最主要的能力,給予了我們擷取現實片段的能力。但這同時也是一種假象,讓我們誤以為我們足以將真實的片段重現在相紙、印刷、電子顯示器上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