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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電過了保質期,維修是個大問題。記者走訪發現,不少市民都有維修家電時被商家亂宰的經歷,維修人員隨意要價、同一零部件各家維修店報價各不相同等亂象頻出。
根據商務部的相關規定,家電維修經營者應將服務項目和零件收費標准明碼標示。然而記者在城區的一些維修店走訪發現,一般家電維修中,維修費全靠消費者和商家『自主議價』,維修費用令消費者『霧裡看花』,不知誰真誰假。物價部門表示,消費者若發現維修店沒有明碼標價可舉報。
記者走訪維修店內難見明碼標價
昨日,記者對市區的一些家電維修店進行了走訪。在塘貝新村附近的3家電器維修店內,均沒有看到有維修收費標准的標示。
在一家維修店內,記者告訴維修人員家中電冰箱無法制冷。對方表示可能是雪種漏液,需要加固一個鐵網,收取480元。當記者問到零件是否有價目表可查時,對方稱:『沒有價格表。』
在另一家維修店,記者以同樣的問題問價,對方也表示需要加固鐵網,要價260元。在這家店中,記者也沒發現任何價目表。
不過,一些大型連鎖電器城和品牌指定維修點均表示可查閱收費標准。鴻福路某連鎖電器城工作人員說:『如家電在保修期內,可免費維修;已過保修期的家電的維修會根據價目表收取費用。』
物價部門維修店不明碼標價可舉報
市物價局辦公室主任韓鈿旺表示,家電維修價格是由市場決定的,但家用電器維修經營者要在經營場所或收費地點的醒目位置懸掛價目表,將維修項目、標准予以明示。對於『上門費』,維修人員也應當在服務前向用戶出示與經營場所公布的價目表內容相一致的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