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近兩年,外賣O2O餐飲市場熱火朝天,幾大餐飲平臺明爭暗斗、擴展餐飲企業上線,而餐飲網絡餐飲平臺因適應部分新消費需求,也受到越來越多都市『宅男宅女』的熱捧,『輕松一點,美食到手』似乎成為一種新興的生活方式。隨著外賣O2O市場的迅速擴大,線上餐飲行業也暴露很多食品安全隱患。
近期,媒體曝光多家線上外賣平臺上的餐飲店家,被發現無證經營,或衛生條件不符合國家規定。在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發布的『2015年度全國十大被投訴生活服務電商榜中』,美團網與餓了麼分列第四位與第六位,被投訴的理由多為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接入商家資質問題、送餐速度問題等。南方日報記者歐志葵實習生劉笑雪肖茜
『無證餐館』網上鑽空子
廣州市天河區的萬女士向南方日報記者反映,前幾天其在『餓了麼』上預訂了某湘菜館的啤酒鴨蓋澆飯,後來出現腹瀉癥狀,『剛開始吃的時候就覺得食材不新鮮、油不好,但是也沒多想』。當問及『為什麼不投訴』時,萬女士回答說,『十幾塊錢的東西,懶得折騰』,而且認為『投訴也沒用,一般都是直接扔十塊錢代金券給你,讓你改評價』。
根據萬女士的提示,記者打開餓了麼APP找到此家湘菜館,發現頁面並無任何該商家的營業執照與衛生許可證信息,所謂的『後廚照片』也只是後廚歸置整齊後的一張『擺拍圖』。但就是這樣一家餐廳,界面上已經有1258條評價,還獲得『高於周邊商家24.5%』的評分。隨後,記者在APP平臺上繼續查看幾家周邊的熱門餐廳,均未找到相關的營業資質證明。
這樣的情況在消費者眼中『並不少見』。很多消費者反映,由於接入平臺的商家資質良莠不齊,食品安全這一最基本的問題一直都無法得到保障。還有消費者反映,網上訂餐,送餐速度慢、送餐人員服務態度差等問題。
有業內人士稱,一些網絡外賣平臺存在審核不嚴的情況,無證餐廳在網絡『暢通無阻』,『三無』食品在平臺上熱賣,號稱精致的餐館實則是髒亂差的『家庭小作坊』……
廣東省餐飲服務行業協會有關負責人此前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當前互聯網餐飲外賣市場發展迅猛,這是大勢所趨,很多餐飲企業均有『觸網』,積極開拓網絡消費市場。但他也指出,部分餐飲外賣平臺為增加商戶、搶奪資源,對進駐的商戶沒有盡職調查,導致部分『三無』食品、無證餐飲在網上橫行。
此外,他還對當前部分餐飲平臺的物流配送系統提出質疑,『餐飲業的菜餚、食品對衛生、溫度、儲存環境等要求較高,若是溫度達不到一定規定,容易導致食品變質、變味,尤其在夏天時。』該人士告訴記者,他曾看到一些配送人員的操作不規范,在送餐時將外賣餐飲食品隨意放置地上,這樣容易引起二次污染。
事實上,對於當前外賣餐飲平臺存在的問題,部分第三方平臺亦坦承存在監管漏洞。記者從餓了麼方面獲悉,在新《食品安全法》修訂實施5個月以來,截至3月7日,該平臺已在全國范圍內下線違規餐廳25761家,涉及違規行為包括無證無照、證照不全、假證、套證、超范圍經營等。
平臺須把准入關
餐飲業在互聯網+助力下,獲得新的發展機遇,成為當前餐飲業新的增長點。但隨著市場發展,野蠻生長的外賣O2O平臺們暴露的問題也愈加明顯,再加上公眾對食品安全關注度極高,而且敏感,餐飲外賣O2O行業中出現的食品安全問題已經引起了相關立法部門與監管部門的重視。
如北京、福州等地食藥監部門均出臺規范網絡平臺售餐服務的新規,並對餐飲行業進行排查,約談相關網絡訂餐平臺。
3月9日,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京召開加強網絡食品經營監管會議,要求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當建立並執行經營主體審查登記、銷售食品信息審核、平臺內交易管理規則、食品安全應急處置、投訴舉報處理、消費者權益保護等管理制度,保證食品安全。
據悉,去年底,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專門對全省網絡訂餐食品安全清理整頓進行統一部署。各地檢查線下餐飲服務單位6800多家,發現無證餐飲單位350家,發放整改通知書500份,約談第三方交易平臺6家。
部分餐飲外賣平臺近期也積極開展自律自查工作,建立『網絡食品安全自查』。據餓了麼介紹,今年初,該平臺昇級了商戶認證體系,客服、市場、運營三大部門聯動審核——客服線上核查、市場線下篩查、運營執行抽查,確保新入網商戶資質。
百度
外賣相關負責人也表示,目前該平臺已對所有入駐商戶進行實名登記,確保食品經營者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並在平臺顯要位置進行公示,對於依法應當取得許可證的商戶,百度外賣嚴格審查其許可證,明確對入駐商戶食品安全管理的責任。此外,一旦發現商戶存在違法行為,百度外賣會立即停止為違法商戶提供網絡交易平臺服務,同時立即報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易觀智庫生活服務研究中心研究總監劉旭巍認為,外賣O2O平臺早期急速擴張的模式給食品安全問題留下了隱患。但食品安全問題的改善是一個大趨勢,因為食品安全是用戶體驗的根本,也是平臺、商家與用戶的共同利益。
點評
中投顧問食品行業研究員向健軍:平臺應承擔保證食品質量責任
『目前對網絡外賣平臺沒有專門的行政許可規定,只需要領取營業執照和ICP許可證。但食品安全法規定了網絡食品交易平臺對於入駐的食品經營者有審核其行政許可證的義務』,知名IT與知識產權律師趙佔領表示,如果在外賣平臺上點餐出現食品安全問題,首先由食品經營者承擔法律責任,若外賣平臺沒有履行食品安全法所規定的義務,比如沒有對入駐的商品經營者進行實名登記,沒有審核其餐廳服務許可證,或者發現銷售的食品存在問題而未及時制止,則應對消費者的損失承擔連帶責任。
北京市盈科(廣州)律師事務所律師陳北元指出,O2O平臺實際上已經與消費者構成合同關系,有責任與義務對入駐的食品經營者的資質進行把關。而監管部門、平臺與行業應該形成一股合力,嚴格審查入駐電商平臺的食品經營者的資質。對於不具有餐飲服務許可證等資質的經營者,應嚴禁其通過外賣平臺銷售餐飲食品。
中投顧問食品行業研究員向健軍分析建議:『傳統餐飲業與網絡餐飲平臺都應該主動承擔保證食品質量的責任,尤其是平臺方,應該提高線下商家的入駐門檻,不定期對商家資質進行考核,做到政府管平臺,平臺管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