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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更換一塊顯示屏兩個月後,顯示屏再次出現了兩條豎線。
首次要求退貨,但廠家表示,只能更換型號為46ZF500C的東芝液晶電視。
再次要求退貨,廠家表示按照『三包』有關規定,必須維修兩次仍存在質量問題纔能退貨。
無奈之下,訴至法院。
『電視兩端兩條豎線,電視裡的人就好像坐在監獄裡一樣!簡直就是「監獄中的電視」。』近日,記者接到北京消費者王立堂的反映稱,一年多前,他家的東芝電視忽然出現了兩條豎線,看起來很別扭,幾經周折,卻始終未能得到一個合理的解決方案。
『就是為了這兩根豎線,這一年多的時間我四處奔走,和東芝打了不知多少次交道,但就是「打」不出個結果。』昨日,記者來到王立堂家中,親眼目睹了『監獄中的電視』———打開電視,電視兩端隨即出現一紅一綠兩根豎線,當電視節目開始播映之後,兩根豎線變得更加清晰。
8月4日,王立堂一紙訴狀將大連東芝電視有限公司告上了法院,『現在惟一的解決方式就是訴至法庭,用法律來討回公道。』王立堂一臉無奈地對記者說。
鬧心的兩根豎線換屏後問題依舊
事情得從一年多前說起。
2008年5月1日,王立堂以12490元的價格購買了一臺東芝牌46FX300C液晶彩色電視機。
6個月後,王立堂發現,這臺電視機的液晶顯示屏兩側出現了兩條豎線。
隨後,王立堂向東芝電視機廠服務熱線投訴,該廠於2008年11月29日給他更換了一塊顯示屏。不料僅過了兩個月,更換的顯示屏再次出現了兩條豎線。
『幾個月就換一回,不僅耽誤很多時間,家裡還要折騰得亂七八糟,換了以後仍舊感覺不踏實,不知什麼時候還得換,花上萬元買這樣的產品實在是太煩心了。』對東芝電視機質量倍感失望的王立堂要求退貨,但被廠家拒絕,對方表示,只能更換型號為46ZF500C的東芝液晶電視。
此時,王立堂通過相關媒體報道了解到,從幾個月前開始,就不斷有用戶反映,所購買的東芝46FX300C液晶電視屏幕出現豎線問題,同時還有消費者反映,東芝46ZF500C液晶電視也出現過同樣的故障。
更讓王立堂覺得不可思議的是,在商場裡閑逛時,他發現陳列用於展示的東芝液晶電視在屏幕兩端也赫然出現了兩根豎線。
據記者了解,從今年初以來就不斷有關於東芝豎線電視的報道。其間,東芝曾發表緊急聲明稱,大連東芝電視有限公司所銷售的46FX300C及46ZF500C中的部分產品由於液晶面板不良導致出現豎線,『由於出現此故障給您帶來了諸多不便,向各位消費者致以誠懇的歉意』。同時,大連東芝電視有限公司還承諾,對這些出現相關質量問題的產品,『將無償進行修理服務……』
問題電視不予退貨屢遭挫折法庭相見今年年初,在遭遇過一次退貨『閉門羹』後,執著的王立堂再次致電東芝客服要求退貨,這次對方沒有再提更換事宜,而是直接表示,按照『三包』有關規定,必須維修兩次仍存在質量問題纔能予以退貨。
對於東芝電視機廠提出的退貨答復,王立堂質疑道:『首先,北京市適用的「三包」規定是對顯像管電視機,不包括平板電視機。其次,「三包」規定的對象是合格產品,不是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的劣質產品。』
不甘心的王立堂又找到北京市崇文區消費者協會投訴。消協工作人員表示,由於東芝電視機廠是合資企業,此事應由崇文區工商局受理。
輾轉來到崇文區工商局,王立堂覺得,『這回有工商局出面,問題應該好解決了吧』,但是結果依然令他大失所望。原來,崇文區工商局找到銷售電器的商家後,商家以廠家不同意為由拒絕退貨。無奈之下,崇文區工商局建議王立堂向東城區消協投訴東芝電視機廠北京分公司,但王立堂投訴了兩個月後仍沒有任何進展。
『如果46FX300C的質量合格,東芝就不會給消費者更換46ZF500C。這表明廠家也承認46FX300C質量達不到標准,並且不是個別電視機質量不合格,而是廣泛不合格。為什麼不合格的產品要按照合格產品出廠銷售給消費者?為什麼這種不合格的產品還只能換同樣不合格的產品而不能退貨?我買的是46FX300C,不是46ZF500C,為什麼必須接受廠家指定更換的另一型號的產品,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何在?』面對記者,王立堂拋出了壓抑在心中許久的一連串疑問。
陷入『維權困境』的王立堂最終決定利用法律來捍衛自己的權利。在查閱了大量相關法律法規後,他將目光鎖定在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的真實情況的權利』,由此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東芝電視機廠提供出售給他的東芝46FX300C電視機液晶屏的產地、生產者、規格、等級、檢驗證明以及該電視機的檢驗證明,以確定生產和銷售的是合格還是劣質產品。
消費者深陷維權困境產品召回制何時面世在了解到王立堂反映的情況後,記者隨即致電大連東芝電視機廠,但對方表示,由於主要負責人外出,對於豎線電視的問題無法解答;如需要,可致電位於上海的東芝電視機廠售後服務中心。但是,截至發稿前,大連東芝電視機廠工作人員提供的兩部位於上海地區的電話均無人接聽。
據了解,自東芝豎線電視現身之後,已有全國各地多名消費者要求召回這批問題電視。對此,東芝電視機廠曾公開表示,『東芝46FX300C液晶電視故障率的確比正常情況要高,但該款電視並不是所有產品都出現了此類故障,該款產品是否存在質量缺陷問題還在調查之中,目前東芝沒有召回計劃,而且國內家電召回也沒有相應法律法規』。
雖然對東芝強烈不滿,但許多消費者紛紛表示,由於國內並沒有真正意義上的家電產品召回制度,東芝很有可能『不理我們這茬兒』。『產品召回制度的缺失,讓我們這些消費者不想要也退不了,起訴也只能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王立堂說。
在查閱相關資料後,記者發現,我國產品召回立法其實並非空白。2004年10月1日,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定實施,開創國內召回制度之先河。2007年8月,兒童玩具、食品的召回管理規定同時實施。從2007年12月12日起,藥品也納入了召回之列。
『可以說,現行的缺陷產品召回只針對少量產品,具體到家電產品,目前仍是空白。對於什麼樣的產品實行召回,消協的說法是「對人身安全造成影響的問題產品」。由於這個限定比較模糊,沒有統一的依據,企業的做法自然也就不一。』北京市律師協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專業委員會主任邱寶昌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至於東芝的這款產品,召回與否是企業的自主行為,政府部門不會強制其召回產品。出現豎線電視這樣嚴重的問題,像東芝這樣的大廠商出於企業的社會責任感也應該實行產品召回。』
據了解,去年國家質檢總局缺陷產品管理中心開通短信平臺,消費者可以發短信或直接打電話進行投訴。遺憾的是,投訴重點只針對汽車、兒童玩具。
同年9月,國家質檢總局起草了《缺陷產品召回管理條例》,並就此進行了聽證,這也是我國第一部關於缺陷產品召回的法規。該草案將家電、公共服務設施等廣泛的行業列入其中。
『據我了解,我國有關產品召回的法規條例正在起草中,相信在不久的將來就會面世。』邱寶昌告訴記者。
『產品召回制度是大勢所趨。在這種情況下,消費者更應該勇於站出來維護自己的權益,不僅是為了打擊劣質產品,也能在一定程度上以個案推動立法。』聽到有關產品召回的法規即將面世的消息後,在整個采訪過程中始終緊皺眉頭的王立堂第一次露出了笑容。